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沧州规划馆、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招聘15人公告
经沧州市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为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沧州规划馆和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沧州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依据《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精神,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15名。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沧州规划馆、沧州市建设市场稽查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